盗窃罪的犯罪特点?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怎样进行判决?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盗窃罪犯罪的主要特性有哪些、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怎样进行、盗窃罪该怎样认定、盗窃罪改过自新,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盗窃罪该怎样认定
4、 盗窃罪改过自新
盗窃罪犯罪的主要特性有哪些
(一)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
蒋某在某工厂打工,在该厂拖欠他一个半月工资不发,又不予以解决6800元住院治病费的情况下,蒋某于某日下午,潜入了该厂老板余某的办公室,面对着首饰和大量现金,蒋某只拿走了8600元。按照蒋某当时的想法,他认为这些是自己应得的工资和医疗费,随后离开了该工厂转而去东莞打工。事隔两年多后,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蒋某已构成盗窃罪,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蒋某在无奈的情况下采取的民事自助行为,虽然不是合法的行为,但不应该构成犯罪。
评析:
笔者认为员工蒋某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蒋某潜入厂老板余某的办公室,拿走现金8600元,虽然厂老板拖欠蒋某的工资及没解决...
盗窃罪简介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刑法第265条扩大了盗窃罪的范围: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行为,也属于盗窃罪的范围。
盗窃罪改过自新的案例:
刘某,一位90后男孩,在2010年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2011年刑满释放。2011年释放后不久,有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走出劳教所不久,来到苏州,又因盗窃他人财物,被苏州虎丘区浒墅关镇派出所抓获。家里人十分着急,于是找到周*生律师。周*生律师在听完情况后不禁感叹:此小孩怎么会如此屡教不改?心里想:我此次为他辩护,一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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