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滥伐林木罪举报流程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滥伐林木罪举报流程是什么、滥伐林木罪里的林区与非林区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2、 滥伐林木罪举报流程是什么
4、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
滥伐林木罪举报流程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举报可以直接向公安局报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
滥伐林木罪里的林区与非林区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滥伐林木罪里的林区与非林区的判断标准
林区与非林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建议询问当地林业部门。在行政上一般将林区划为林场、林业局行政管辖区域。广义上讲就是有林地区。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郁闭度是指单位面积上林冠覆盖林地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二、滥伐林木罪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滥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滥伐林木罪认定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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