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的主要特点包括?特别程序监护权判决书?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特别程序的主要特点、特别程序监护权判决书、特别程序救济是如何的、特别程序举证期,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特别程序的主要特点
2、 特别程序监护权判决书
3、 特别程序救济是如何的
4、 特别程序举证期
特别程序的主要特点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
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是要依法解决民事权益冲突,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2、没有原告和被告
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申请人或起诉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他们没有对方当事人。依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必须是由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原告提起,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
3、实行一审终审
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书一经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或起诉人不得提起上诉。而依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
特别程序监护权判决书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鹰民一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
委托代理人周*,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谢某。
委托代理人郑xx,xx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上诉人张某因监护权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县人民法院(xx)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周*,被上诉人谢某的委托代理人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与谢某萍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原告与谢某萍系父女关系。谢某萍于2008年5月11日因患病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谢某萍患有精神分裂症。此后,谢某...
特别程序救济是如何的
1、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对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纳证据但要予以训诫或罚款。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规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
时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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