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民事判决的效力有哪些

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民事判决的效力有哪些规定?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民事判决的效力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含义及特点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民事判决的效力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

2、 民事判决的效力有哪些

3、 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4、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含义及特点有哪些

一、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

监护权属于特别程序吗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

二、民事判决的效力有哪些

民事判决产生拘束力的时间要视具体民事判决而定:

(一)法律没有规定上诉期的判决一经送达便具有效力。如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审民事判决;二审人民法院制作的终审判决;依特别程序审理后形成的判决。

(二)法律规定有上诉期的判决,上诉期届满时,当事人未上诉的,民事判决生效。民事判决一旦生效,即对该案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产生法律的拘束力,具有必须服从和遵守的属性。

首先,生效判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民事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切实遵守。判决中确定的义务人应在判决书所载明的期限内按时履行义务,判决中确定的诉讼费用,有关当事人必须及时缴纳。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生效判决对人民法院具有拘束力。生效判决对人民法院的拘束力,主要体现在人民法院要切实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和稳定,非经法定...

三、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其特定性表现在:第一,特定的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第二,特定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即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根...

四、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含义及特点有哪些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其特定性表现在:

第一、特定的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第二,特定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即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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