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是怎么执行的,刑事诉讼庭审有什么程序

刑事诉讼是怎么执行的呢?刑事诉讼庭审有什么程序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是怎么执行的、刑事诉讼庭审有什么程序、刑事诉讼为什么拒绝辩护、刑事诉讼休庭与延期审理的区别,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刑事诉讼是怎么执行的,刑事诉讼庭审有什么程序

本文目录一览:

1、 刑事诉讼是怎么执行的

2、 刑事诉讼庭审有什么程序

3、 刑事诉讼为什么拒绝辩护

4、 刑事诉讼休庭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一、刑事诉讼是怎么执行的

执行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与一般诉讼执行程序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包括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如监狱等。

(2)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文件都不能成为执行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①已过法定诉讼期限,没有上诉或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②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一规定并不是对未生效的第...

二、刑事诉讼庭审有什么程序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

三、刑事诉讼为什么拒绝辩护

第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

第二种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这个知识点相关的法条有,《刑事诉讼法》第39条、《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第36条、第164条、第165条。

这几条规定的具体关系是:《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和第165条是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进一步说明;《最高法院解释》36条规定的是强制辩护。为了便于理解和讲解,下面列出这几条的具体内容。《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最高法院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的人。”

四、刑事诉讼休庭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一、刑事诉讼休庭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延期审理的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翻译人员)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未决定是否回避或新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尚未确定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合议庭成员因紧急公务或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又无人代替的;

(5)因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延期审理;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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