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的性质具体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注意事项

举证责任的性质具体是怎样的呢?举证责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举证责任的性质具体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注意事项、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是怎样的、可以采用录音证据的案件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举证责任的性质具体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注意事项

本文目录一览:

1、 举证责任的性质具体是怎样的

2、 举证责任的注意事项

3、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是怎样的

4、 可以采用录音证据的案件有哪些

一、举证责任的性质具体是怎样的

举证责任具有多重功能作用,正是举证责任的存在,使得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举证的压力,强有力地促使他们积极举证以打破事实真伪不明状态。因此,将举证责任引入各个审判程序阶段,发挥举证责任的法律机能,是完全必要的。但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不出证据时,就一定要承担败诉责任。故此,笔者认为,那些认为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维护自己实体利益的一项权利的“权利说”和认为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的“义务说”,都是对举证责任的片面理解。笔者赞同“风险责任说”。“风险责任说”认为,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不出证据时,承担败诉风险不是必然的,而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可能只有在当事人举不出证据,人民法院也收集不到证据的情况下才变为现实。举证责任是同一定的后果联系在一起的,对当事人来说,参与诉讼就是要...

二、举证责任的注意事项

法官在运用司法裁量权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法官要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想立法者之所想,(漏洞补充)做立法者之所做(司法立法),与时具进,抱着当时当地立法者相同或相似的公平正义观念,客观坚持公平原则。

2、客观分析案件情况,看当事人是否报有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

3、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科以举证责任时,应当是占有或者接近证据材料,有条件并有能力收集证据的一方当事人。

4、衡量当事人对危险领域的控制支配能力,因民法上有关令当事人负责任的法律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预防损害的发生,故必须规定由加害人就其危险领域内所发生的实情进行举证。

5、根据统计资料或人们的生活经验判断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如事实发生的盖然性高,则主张该事实发生的一方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未发生负...

三、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是怎样的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就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举证责任的概念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就事实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行为责任;第二,用充分证据说明其事实主张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说服责任;第三,当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而且案件事实未能查清时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结果责任。

理-解举证责任的概念,应该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是两个密切相关又有所区别的概念。

在两者关系的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可以互相替用;(注:江-伟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77页。)有人认为,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是两个并列的概念,举证责任的主体是当事人,证明责任...

四、可以采用录音证据的案件有哪些

什么案件可以采用录音证据

一般认为,各种纠纷均可以采取录音证据方式固定证据。这里举例如下:

1、债务纠纷

山东济南家住某小区的张某与李-女于2004年1月份经朋友刘某介绍认识后,感情急速升温,并在同年3月份开始同居,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今年初的一天,李-女告诉张某自己的母亲得了重病,需要住院费用3万元,想向张某借3万元,张某看着李-女着急的样子,同时并考虑到两个人已发展到同居关系,就没有向李-女索要欠条便借了钱。

今年6月份,张某与李-女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争吵之后两人解除了同居关系,张某向李-女索要当初借给她的3万元钱,但是李-女拒不给付,张某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但是因为没有证据法院不予受理。

为了得到证据,张某找来当初介绍自己和李-女认识的介绍人刘某陪同,带上录音机来到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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