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如何鉴定人身伤害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司法实践中行政附带民事诉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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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如何鉴定人身伤害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司法实践中行政附带民事诉的特点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司法如何鉴定人身伤害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

2、 司法实践中行政附带民事诉的特点有哪些

3、 诉讼代表人的行为对共同诉讼人有什么法律效力

4、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一、司法如何鉴定人身伤害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

司法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帐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在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对人身伤害的初次医学鉴定,刑事诉讼法没有专门规定,按照法律对鉴定的一般规定,可以由司法机关的法医进行鉴定,也可以到侦查机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进行鉴定。鉴定人应当具有专门医学知识,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在鉴定结论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对鉴...

二、司法实践中行政附带民事诉的特点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主要有这样的特点:1、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对民事争议处理的合理性。2、适用特殊的举证规则,即行政机关对它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民事权益主张负举证责任。

对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裁决,有法官总结了以下几种裁决方式较符合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特点,可能会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行政诉讼部分判决维持,附带民事诉讼部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起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适用调解。

2、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分两种情况处理:(1)是民事争议处理优先适用行政司法程序的,行政诉讼部分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由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附带民事诉讼驳回原告起诉,不适用调解。(2)是民事争议属...

三、诉讼代表人的行为对共同诉讼人有什么法律效力

在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是指该判决、裁定中法院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以及确定的确认、给付的原则,至于具体确认、给付多少,则视权利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一.什么是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二.诉讼代理人概述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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