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呢?代位权与保证人是什么关系以及什么是债务人的保存行为?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代位权与保证人是什么关系以及什么是债务人的保存行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不服可不可以申请上诉、当事人对于不起诉决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代理的这一特征是由代理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
代理人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并非为代理人自己设定民事权利义务,而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或依照法律规定,代替被代理人参加民事活动,其活动产生的全部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因此,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代理的这一特征,是代理与“行纪”的重要区别。行纪行为又称信托行为。在行纪行为中,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用委托人的费用,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购买、销售及其他商业活动,因其活动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故相对于第三人而言,其活动的后果只能直接由行纪人自己承受,然后再依委托合同的规定转移给委托人,也就是说,行纪人的活动不能形成代理的三方关系。例如,某甲将自己的电视机委托...
第七十三条中的“债权人”是否包括尚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依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种追偿权性质上属于债权。另依学者通说,该权利为一新成立的权利,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因此使主债务人免责时起发生。在此之前,保证人的追偿权并未实际发生,或者说,并非一种现实存在的债权,仅依将来可能存在的债权,还不能成立债权人代位权。故尚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应非属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所说的“债权人”,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尚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自然不能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中的“债务人”是否包括保证人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保证债务,自然属于债权人的债务人。又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参照担保法第十六条),且在我国法上以连带责任保证为原则(参照担保法第十九条),连带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不服怎么处理的咨询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人停止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
当事人对于不起诉决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1)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被害人也可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该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复查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2)被不起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应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该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复查后,以为应当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认为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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