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婚姻破裂欲离婚孩子应该由谁进行抚养、计生部门抱走小孩索要社会抚养费是否合法,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

本文目录一览: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

3、 婚姻破裂欲离婚孩子应该由谁进行抚养

4、 计生部门抱走小孩索要社会抚养费是否合法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案情]:

2001年1月,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王某某(男)与本市某电扇厂张某(女)结婚,后生育一女儿王某。2003年8月,张某因工厂不景气而下岗。此后,双方因家庭经济问题经常争吵,并于2007年1月起开始分居,王某某从家中搬出,另外租房生活,张某与女儿王某共同生活。张某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每月300余元收入度日,无法维持母女俩的正常生活。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逐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评析]:对本案的处理,存在三种意见。

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王某某所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是明确的,被告也...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

对本案的处理,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王某某所得的收入属于,这一点是明确的,被告也是承认的,其也认为应当拿出钱来抚养女儿,双方对此并无争议,不需要法院对此作出判定。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只有在被告遗弃女儿的情况下才可主张抚养费,因为此时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为父母或人的法定义务,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告分居生活,并不仅仅是被...

三、婚姻破裂欲离婚孩子应该由谁进行抚养

我和妻子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了婚姻破裂,现在妻子和孩子在娘家居住,已经有将近8个月没见过面。我多次电话联系妻子,她都没有同意回家,也没有提出离婚。现在孩子已经有9个月大了,我和妻子的户口分别在上海和苏州,而结婚登记则是在上海。现在如果我想提出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进行起诉?最终离婚后法院会将孩子判给谁?

律师解答

石先生,您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

四、计生部门抱走小孩索要社会抚养费是否合法

计生部门抱走小孩索要社会抚养费合法吗?

律师解答:

计生部门抱走超生小孩索要社会抚养费的方式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当违法生育的公民不交抚养费时,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部门只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而不能以抱走超生的小孩来作为索要社会抚养费的砝码。该行为是对亲权的侵犯,是违法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会被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257355.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