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义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来抚养

夫妻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来抚养孩子?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义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来抚养、夫妻离婚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能获得小孩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可以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义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来抚养

本文目录一览:

1、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义务怎么处理

2、 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来抚养

3、 夫妻离婚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能获得小孩抚养权吗

4、 夫妻离婚可以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义务怎么处理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

二、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来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

三、夫妻离婚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能获得小孩抚养权吗

请问:经济上处于弱势的我能获得抚养权吗?

答:你照样可以获得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经济宽裕虽是考虑子女归谁扶养的一个因素,但并非唯一条件。你已做绝育手术,与儿子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较长且彼此已经形成依赖,而你丈夫有赌博、吸...

四、夫妻离婚可以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可以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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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于2007年5月协议离婚时,约定4岁的儿子随前夫生活并由其抚养,我不承担抚育费用。前不久,前夫却以其遭遇下岗后已无收入来源,难以维持儿子生活、教育费用为由,以儿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给付一半抚养费用。我以离婚协议在先为由抗辩,可法院却没有采纳我的意见。这是为什么?

专业解读:

虽然离婚时,你们基于真实意思达成的你不承担抚养费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首先,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约定,应以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为使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律赋予了子女特别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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