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能撤销吗?成年继子女能否享有继承权?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撤销遗嘱后效力怎么样、成年继子女能否享有继承权、承包地继承三种情形下法律不支持、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撤销遗嘱后效力怎么样
2、 成年继子女能否享有继承权
如果遗嘱被撤销的,就不会有法律效力,不会再约束当事人。
遗嘱的变更与撤销条件
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1款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的变更与撤销,与一般民事行为的变更与撤销不同。
遗嘱人虽可在遗嘱设立后的任一时间、以任一理由变更或撤销遗嘱,但撤销或变更遗嘱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效力,否则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不生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设立遗嘱后丧失遗嘱能力的,于丧失遗嘱能力后恢复遗嘱...
成年继子女能否享有继承权
如果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或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的,则其可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案例:老人去世后承包地可否继承
杨大爷与老伴一直与小儿子杨启一起生活。1998年初春,村委会调整承包地时,杨大爷将户主让给儿子杨启,村委会按每户人口数分地,杨启一家共四口人,包括杨启和女儿以及杨启的父母,杨启妻子的承包地在娘家,共分得7.8亩承包地。杨大爷与老伴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2月去世。2016年初,杨大爷的大儿子杨树找到弟弟杨启,要求共同继承父母的承包地。
案例分析:
杨树的要求没有法律规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均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为农户而非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个人,签约人仅系该农户的代表,在农户内部,每位家庭成员均共享土地承包经营...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因此,除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的外,在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只要做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发包方都不得收回承包地。包括:承包家庭中一人或者数人死亡;子女升学,参军或在城市就业;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还未取得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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