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可以追回吗,夫妻一方所得的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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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可以追回吗,夫妻一方所得的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目录一览:

1、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可以追回吗

2、 夫妻一方所得的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一方在合伙时出资离婚后应怎么处理

4、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一、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可以追回吗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可以追回吗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可以追回。

一、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的性质认定

有三种意见:

1、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2、部分有效。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而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无效的。

3、全部无效。

(1)因违反了公序良俗给第三人,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特别是有暧昧关系的第三人,有违社会公德。

(2)因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利。

二、夫妻一方...

二、夫妻一方所得的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得的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虽然仅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性质是否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进行认定。夫妻一方所得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可作为‘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夫妻一方所得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因其具有人身属性,应当作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处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争议。律师建议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从公平、合法、合理的角度处理时财产的问题。

三、夫妻一方在合伙时出资离婚后应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在合伙时出资离婚后应怎么处理

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

四、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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