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具有哪些特点和作用?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借款合同具有哪些特点、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转让、进口合同的概念是什么、经济合同的知识点,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借款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2、 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3、 进口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4、 经济合同的知识点
(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
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债权转让标的合法才可以,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民法典律关系,二是转让民法典律关系。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
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转让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成立,不论其是否开始履行,只要有效成立,即可转让;而债权转让的前提却是债权事实存在。合同的一方要取得合同债权,不但需要合同有效成立,而且需要其已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对方则还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因而成为债务人。就范围而言,合同转让的范围比债权转让的范围大的多。合同转让包括合同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全部转让;而债权转让则仅包括因债权人履行合同,而债务人还未履行合同...
是指中国境内的中方与中国境外的外方之间就我方接受进口货物并支付货款而达成的协议。在进口合同中,大多数是使用F.O.B.价格条件成交,只有少数零星进口商品使用C.I.F.条件,支付条件绝大多数是使用信用证方式。进口合同格式一般由我方备制,一式二份,经我方签章后,递交对方签回一份,留档备查。一般进口合同多使用“购货确认书”,数量较大或交易条件复杂的合同,则多使用正式的进口合同。进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包括:开立信用证、催装、催交、租船订舱、通知船期、投保、审单付款、报关卸货、检验收货、拨交和索赔等。其中最基本的环节是:
1.开立信用证:我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填写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向中国银行办理开证手续。
2.租船订舱:F.O.B.条件下,由我方负责。
3.进口保险:F.O.B.条件下,由我方办理。
4.审单付...
一、经济合同的变更
经济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作出。虽已订立但未生效,尚须有关部门批准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且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只能变更合同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而且变更的条款不得是影响当事人根本权利义务的条款。
经济合同的变更有两种情况:
1.变更合同主体。
经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将自己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这种变更,是在不变更经济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变更经济合同的主体。
2.经济合同内容的变更。
即对经济合同的内容进行增减、修改。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方面。合同内容变更后,合同主体依旧,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已发生改变。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转让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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