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简述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什么意思、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

本文目录一览:

1、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 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

3、 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什么意思

4、 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虽然合同双方都可以作为要约人,但作为要约人的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不论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要约人。如果是代理人,必须取得本人的授权,还必须说明谁是被代理人。作为要约人只要能够特定即可,并不一定需要说明要约人的具体情况,也不一定需要知道他究竟是谁。一个要约,如果处于能够被承诺的状态就可以,不需要一切情况都清清楚楚。如自动售货机,消费者不需要了解究竟是哪家公司安置,谁是真正的要约人。只要投入货币,作出承诺,便会完成交易。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合同因...

二、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

一、要约的含义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特点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

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什么意思

一、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什么意思

我国《合同法》明文规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1、具体即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要约,承诺人是难以作出承诺的。即使有了承诺,也会因为合意不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而造成合同不能成立。当然,合同的性质不同,其主要条款亦不相同。究竟哪些才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当然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具体予以判断。

2、所谓确定就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合同内容不能含糊不清,否则受要约人就难以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就会无法承诺或难以与要约人达成一致。故可见,四方面相辅相成才构成了一个有效要约的四个必备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在第3条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

四、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

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

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包括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具体来说,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如规定本要约有效期限为10天,或规定本要约于某年某月某日前答复有效),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合理期限包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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