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诉讼时间效力的规定?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行政诉讼时间效力、实施行政处罚主体资格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示范性诉讼的基本内容、司法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什么是行政诉讼时间效力
3、 示范性诉讼的基本内容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时间效力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答: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如中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的施行日期即为该法生效日期。同时,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二十八条没...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要取得实施行政处罚主体资格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第一,必须是外部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明确授权。
第三,被授权组织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四,获得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只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
示范性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示范性诉讼指某一诉讼在事实上或法律上与其他诉讼具有相似性,法院对该诉讼所作的判决对其他诉讼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此诉讼判决是示范判决。狭义的示范性诉讼指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契约,约定选择某一具有相同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的诉讼为示范性诉讼,在示范性诉讼判决确定前其他未起诉的当事人暂时不提起诉讼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中止诉讼,接受示范性诉讼判决的约束,此协议为示范性诉讼契约。
根据决定采用示范性诉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示范性诉讼分为契约型示范性诉讼(即狭义的示范性诉讼)、职权型示范性诉讼和混合型示范性诉讼。研究表明,美国、英国和德国实务中均有示范性诉讼契约存在。根据既判力理论,除具有对世效力的判决外,既判力的主观范围是本案当事人,也就是说,则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当然不受本案判决的约束。但是,如果所有案件的当事人达成诉讼...
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并不直接判决确认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只是以司法审查的形式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评判。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司法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2)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
(3)行政行为的作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这种司法审查的方式,显然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直接审理、确认实体法律关系和实体权利义务。因此,也就决定了行政判决书的表述上,不能套用固有的模式,而必须体现出司法审查的内容和特性。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所要查明的事实,实际上是被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并不是行政程序中的基本事实。因为法院的任务就是要审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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