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制度内容?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制度、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包括什么、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受理行政复议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什么是行政复议第三人制度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同属于行政复议当事人范畴,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承有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
条件
行政复议第三人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行政复议第三人必须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二)第三人参加的是已经开始的行政复议。
(三)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批准。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第三人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既不同于申请人,又不同于被申请人,也不依附于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而具有自身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权益追求,其行为不受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的约束,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种类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的种类主要有:
(一)作为行政主体的第三人与作为行政相对方的第三人。
(二)...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定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要求其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书面或口头意见。申请是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既可以书面方式申请复议,也可以口头方式申请复议。书面申请不再有原来的内容和格式等条件限制;口头申请也不仅仅适用于不识字的申请人。它指复议申请人通过口头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记入笔录,经核对,由复议申请人签名或盖章,而达到提起复议的目的。
复议申请书应有以下的内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的基本有关记录;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被提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内容;
4....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包括:
(1)一般级别管辖。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眼申请的复议,由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即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分别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管辖;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税务总局管辖。
(2)特殊管辖。
①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管辖。
②对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管辖。
③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不眼申请的复议,由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
④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受理行政复议吗
所谓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负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但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未按照法定程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极行为。其构成要件:(1)申请要件。行政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2)职权要件。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具有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3)期限要件。行政机关未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一定的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机关。其中有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行政公署、盟。二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它组织。
乡镇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复议职能,是行政复议机关。宪法规定,行政机关包括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在我国人民政府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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