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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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含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哪些

2、 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含哪些

3、 行政复议机关行使变更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4、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是是哪些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责任有哪些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的渎职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不作为的渎职行为。所谓不作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本应履行某些职责,而不予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行为。比如在行政复议受理阶段,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对应转送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依法转送;在行政复议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出的请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的要求不予理睬,只进行书面审查;在行政复议决定阶段,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

另一类是徇私舞弊的渎职行为。表现...

二、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含哪些

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包含哪些

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3、撤消、部分撤消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的。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三、行政复议机关行使变更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咨询:行政复议机关行使变更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答: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变更的情形,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明显不当。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

四、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是是哪些

一、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工作机构

(一)公民、或其他组织认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办公室为省药品监管局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省药品监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

1、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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