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有哪些、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的条件包括哪些、行政处罚法规定授权的对象是谁,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设定合法
行政处罚关乎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和其他法定权利,如果被乱设,容易造成对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侵犯。另一方面,行政处罚也关系到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行政价值。因此,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作了具体的规定: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及执照、行政拘留以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认为应当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2.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
法律咨询: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1)受委托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鉴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行政处罚法规定授权的对象是谁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个人不能成为授权的对象。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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