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应投什么险种?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共同海损一定要有损失吗、共同海损应投什么险、共同海损与理算规则、共同海损怎么分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共同海损一定要有损失吗
2、 共同海损应投什么险
3、 共同海损与理算规则
4、 共同海损怎么分摊
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
共同海损费用保险。
相关内容
共同海损费用保险是指将共同海损的费用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共同海损费用保险费指的是在完成自避难港至目的港的航程期间对已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进行保险的费用。
共同海损费用保险的产生原因
当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船方和其他关系方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只有当船舶驶抵目的港、船货具有分摊价值情况下才能获得补偿,如船舶在共同海损事故结束以后,重新开出,又遭沉没,将会使船方或其他关系方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无法从各有关利益方取得补偿。为保证这些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能如数获得补偿,共同海损费用保险规定:如果船舶因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海损事故而遭受损失,以致船货抵达目的地港时的分摊值低于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其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给垫付人。
共同海损费用保险的内容
一、共同海损与理算的原则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03条规定,在进行共同海损理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据以进行理算的理算规则时,则按该理算规则理算。
(2)如果合同未作约定时,则适用我国《海商法》第十章的规定进行理算。该章的规定是非强制性的,对第十章未约定事项或规定不明确的,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解决,我国《海商法》保护这种约定的效力。
(3)如遇合同未作规定,海商法也无此规定时,则依照其他相关法律,特别应参照国际上通行惯例--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来进行理算。
二、共同海损与理算的方法
(一)共同海损牺牲金额的确定
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是按照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给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的总和来确定的。我国《海商法》第198条...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该分摊价值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三)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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