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学校的房地产能否抵押)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学校的房地产能否抵押给学校?今天给各位分享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学校的房地产能否抵押、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怎样准确选择抵押担保、已抵押的房产能否买卖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学校的房地产能否抵押)

本文目录一览:

1、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2、 学校的房地产能否抵押

3、 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怎样准确选择抵押担保

4、 已抵押的房产能否买卖

一、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如果财产抵押后,该财产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因此,同一财产可以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在这种情况下,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按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二)以...

二、学校的房地产能否抵押

学校的房地产能否抵押

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范围,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均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其中,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做出了禁止抵押的规定。如何正确理解这一规定并应用于房地产抵押登记实务中非常重要。

首先我们对《担保法》、《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这一规定要理解透彻。笔者认为,要满足这一规定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房产必须是以公益性为目的:二是房产属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三是这些房产必须是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满足了这些条件,则符合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抵押范围。

所以,公办学校、幼儿园、医院,显然是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抵押的...

三、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怎样准确选择抵押担保

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

一物多保,是指一物如同一房屋向两个或多个债权人抵押。在一般情况下,同一财产不应同时或分别抵押给多个债权人,以免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出现障碍,但一旦出现这种一物多保的情况的,应根据《民法典》,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这里规定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债权的原则,既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不动产抵押,也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即无论是不动产抵押还是动产抵押,数个抵押权都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因为在不动产抵押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发...

四、已抵押的房产能否买卖

已抵押的房产能否买卖

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抵押期间,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转让行为应为无效。但从房产的角度来看,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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