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标准?关于取消外企审批后续工作的规定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关于取消外企审批后续工作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4、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
2.按合同类型分类。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4.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索赔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
施工索赔
(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
施工单位...
企业坏账需提供有效证明
“后续管理”规定,对企业的应收账款,凡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26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的坏账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企业在报送季度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作出附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凡已扣除的坏账损失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做出纳税调整。
高新企业优惠申报需认定
“后续管理”规定,凡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经营期限十年以上的,可以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享受免税年度期间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同时附送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料。
外籍人士个税缴纳出新规
外籍纳税人临时来华在我国几地工作或提供劳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实施细则”)的第二条的规定: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是指境外的投...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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