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业务中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是什么业务?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同一财产抵押与留置权并存时优先顺序是如何的、托收业务中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是什么、违背合同义务留置权能否行使、我国法律上只有留置权被明确为法定物权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同一财产抵押与留置权并存时优先顺序是如何的
留置权优先于登记了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叫作留置权人。
二、什么是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三、什么情况下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因保...
托收业务中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下列情形不能行使留置权:
1、约定不得留置的。这是留置权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
2、留置动产违背公序良俗的;
3、行使留置权与合同承担的义务相抵触的;
4、留置权行使与特殊约定的内容相抵触的。
案情简介:
运输合同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
2011年5月,原告某玻璃厂与被告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该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运输玻璃瓶,被告负责清点货物数量、规格并签字认可,按原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完好无损地...
违背合同义务留置权能否行使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下列情形不能行使留置权:1、约定不得留置的。这是留置权约定优于法定的原则;2、留置动产违背公序良俗的;3、行使留置权与合同承担的义务相抵触的;4、留置权行使与特殊约定的内容相抵触的。
【案情】
2011年5月,原告某玻璃厂与被告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该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运输玻璃瓶,被告负责清点货物数量、规格并签字认可,按原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完好无损地交给收货方,并带回收货方的收条交原告入账,但未约定何时结算运费。合同签订后,被告依约履行...
一、我国法律上只有留置权被明确为法定物权吗
是的,只有留置权是我国的法定物权。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
二、我国法律上只有留置权被明确为法定物权吗
物权法定,是物权法体现法律的具体原则,指物权的种类和物权的内容(即权能)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基于自由意志而协商创设或者确定。
我国法定物权除了留置权,还包括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
三、留置权行使的条件
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要件:
第一,债权已届期清偿期。
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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