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组织不能做保证人?票据保证人的抗辩权具体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哪些组织不能做保证人、票据保证人的抗辩权具体是怎样的呢、票据保证人能持票吗、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哪些组织不能做保证人
3、 票据保证人能持票吗
4、 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
一、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哪些组织不能做保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某些组织不得担当保证人,或者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担当保证人。这些组织包括: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享有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经费,这些经费只能用于履行其所承担的相应国家职能和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而不能用于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在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
票据保证人作为票据义务人,同其他票据义务人一样,也享有相应的抗辩权;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直接援用被保证人的抗辩权。
一、票据保证人的对物抗辩权,即因票据自身原因发生的抗辩权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票据保证得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在汇票记载事项上的欠缺而无效,这是票据保证人的一项最重要的对物抗辩权。此外,因票据记载不完备而发生的各种对物抗辩权,在其他票据债务人得以主张时,票据保证人亦均得以主张。例如,在票据上记载票据金额已经付讫,或者票据金额记载不一致时,票据保证人可以主张票据自身无效,从而拒绝履行票据保证债务。
二、票据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
就票据保证债务来说,既然是独立于被保证债务的一种独立的债务,那么,就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的消灭时效。但在票据法的时效规定中,仅有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
一丶哪些人不能作为票据保证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票据债务首先要由票据债务人履行,只是在债务人无力履行或无法履行时,才由保证人代为履行票据债务。
按照保证的一般原理,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作票据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的是对票据债务的保证责任。由于我国票据业务,特别是私人票据业务还不发达,公民个人作为票据保证人的还很少见。所以,实践中的保证人以金融机构等法人组织为多。
票据保证人应当限于该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债务人不能充当同一张票据的其他债务人的保证人。因为,保证人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目...
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
一、票据的被保证人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十六条: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第四十七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因此,如果没有记载谁是被保证人的。那么就根据汇票是不是已经承兑来确定被保证人。已经承兑的,被保证人就是银行,没有承兑的,被保证人就是出票人。
二、票据保证人的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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