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分类有哪些,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

保证人分类有哪些种类?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保证人分类有哪些、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注意什么、保证人和被保证人都破产了债权人应如何主张债权,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保证人分类有哪些,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保证人分类有哪些

2、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

3、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注意什么

4、 保证人和被保证人都破产了债权人应如何主张债权

一、保证人分类有哪些

保证人分类有哪些

根据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保证的种类包括: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

2、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

二、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

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有追偿权。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

三、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保证人追偿权

1、保证人追偿权定义

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2、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

四、保证人和被保证人都破产了债权人应如何主张债权

保证人和被保证人都破产了债权人应如何主张债权

《担保法》颁布以前,可能采取的做法有三种:

(1)由债权人选择向保证人或被保证人中的任何一方申报破产债权。

(2)先向破产的被保证人申报破产债权,从破产财产中未得到满足的债权,再向保证人追偿。

(3)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均申报破产债权。

结合我国《企业破产法》、《担保法》及民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笔者赞同第(3)种做法,即无论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同时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均有权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同时申报破产债产。理由是,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已严重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其分配比例和分配额通常很低,足额清偿更属罕见。因此,设有保证的债权人要想仅仅通过破产的保证人或被保证人一方满足自己的全...

保证人分类有哪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保证人分类有哪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241535.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