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内容有哪些?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内容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内容有哪些、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内容有哪些呢、保险公司的哪些经营行为要进行改正、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是什么
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
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内容有哪些呢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需要尽到说明的义务的,如果没有尽到该义务的,是需要承担对方当事人相应的损失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
1.未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准备金的,包括应当提取而未提取以及未按照保险法规定的比例和要求提取的。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2.未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办理再保险的。如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的总和的四倍而不办理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对于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对超过部分没有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每笔保险业务的20%办理法定再保险的;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未按照规定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或禁止其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而仍然办理的。
3.严重违反保险法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的。如在法律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将保险资金用于投资办实业、...
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是什么
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问题,实践中操作并不统一,有的法院列为第三人,有的法院列为被告。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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