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有哪些内容?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内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优惠备案及其办理时限是多久,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答,其他省份适用。
1、某公司有一笔装修费,原摊销期限自定为5年,已摊销2年,余3年未摊销。近期该公司决定注销,这笔装修费未摊销完,可否改变原摊销期,由剩余3年改按剩余1年摊销完毕?加速摊销之后,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扣除?
答:长期待摊费用: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不短于三年。
摊销年限不得改变。上例中因注销而未摊销的装修费,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二条“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第三款...
一、清理资产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应收账款对方倒闭,则属于实际损失;如果超过3年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虽然企业未发生损失,但是符合法定损失。
那么,发生了资产损失应该怎样申报呢。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一起跟着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一下的有关内容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
一、办理时限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限办理备案: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纳税人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办理备案;
2.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办理备案;
3.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纳税人,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办理备案;
4.经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取得需缩短折旧年限的生产设备的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备案;
5.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纳税人,可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办理备案;
6.须经认定后享受税收优惠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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