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选择之债,享有选择权的是哪一方?选择之债与任意之债的区别?今天给各位分享什么是选择之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任意选择之债与择一选择之债怎么区分、任意选择之债与择一选择之债的区别、民法典中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有什么区别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什么是选择之债
什么是选择之债
选择之债是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债的履行行为或标的可供一方选择的债。选择之债包括:
1.履行标的的选择。例如在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交易中,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买方有权在要求免费修理,另换合格产品及退货中,对履行标的进行选择。
2.履行方式的选择。例如是一次或分次履行、陆运或水运等方式可供选择。
3.履行时间的选择。例如定期或不定期、按月按季按年等可供选择。
4.履行地点的选择。例如可在甲地或乙地履行等。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属债权人,也可属于债务人,在选择之债中,如有选择权的一方明确表示放弃...
任意选择之债与择一选择之债怎么区分
当事人约定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多种或全部种类为给付标的的债,属任意选择之债。任意选择之债中,债务人对数种债的标的有任意选择的权利,而无必须选择其中一种的义务;债务人未选择其中一种债的标的时,选择权不能自然转移给债权人。
【案情简介】
2006年4月15日,惠*芬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字号为泾县**酒厂,经营白酒酿造、勾兑、销售。2006年11月,王*平与惠*芬合伙经营**酒厂。2008年11月27日,双方协议合伙终止,并约定:一、王*平前期投入相关费用及惠*芬向王*平借款等合计30万元,由惠*芬承...
任意选择之债与择一选择之债的区分
当事人约定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多种或全部种类为给付标的的债,属任意选择之债。任意选择之债中,债务人对数种债的标的有任意选择的权利,而无必须选择其中一种的义务;债务人未选择其中一种债的标的时,选择权不能自然转移给债权人。
案情
2006年4月15日,惠XX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字号为泾县XX酒厂,经营白酒酿造、勾兑、销售。2006年11月,王XX与惠XX合伙经营XX酒厂。2008年11月27日,双方协议合伙终止,并约定:一、王XX前期投入相关费用及惠XX向王XX借款等合计30万元,由惠XX承担,双方同...
一、民法典中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有什么区别吗
种类之债是指债务关系标的物是同种类的,债务人可以就原物同种类的标的物清偿。而选择之债是指债权人及债务人之间存在多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就任何一项债权优先受偿。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五条【选择之债中选择权归属与移转】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二、法律意义
<...什么是选择之债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任意选择之债与择一选择之债怎么区分、什么是选择之债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