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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梅州梅江区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4、 梅州梅江区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办理带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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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国土资源测绘院测绘的地形图,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核对原件。
三、办理地点
梅州市彬芳大道号二楼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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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
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工人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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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
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
第十三条农林院校和试验研究单位对植物检疫对象的研究,不得在检疫对象的非疫区进行。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进行时,属于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须经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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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材料
格式规范,填写清楚
调运外省的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有检疫要求的,还须提交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开具的《检疫要求书》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梅江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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