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垄断行为具体罚款数额应考虑的因素,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有人数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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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垄断行为具体罚款数额应考虑的因素,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有人数限制吗

本文目录一览:

1、 惩罚垄断行为具体罚款数额应考虑的因素

2、 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有人数限制吗

3、 对惩罚垄断行为不服是否可申请行政复议

4、 反垄断法总则是什么

一、惩罚垄断行为具体罚款数额应考虑的因素

惩罚垄断行为具体罚款数额应考虑的因素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垄断经营者进行罚款时,对罚款额度的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反垄断法》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价格垄断会被怎么罚

1、法律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

(2)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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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有人数限制吗

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有人数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应当制作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四十条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询问人或者被调查人签字。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混淆行为行为

(一)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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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惩罚垄断行为不服是否可申请行政复议

对惩罚垄断行为不服是否可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垄断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五十三条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1、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行业同一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形式:

(1)固定价格协议固定价格协议,也称为横向定价协议或者横向价格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

四、反垄断法总则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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