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拆迁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其他人能分拆迁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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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拆迁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其他人能分拆迁款吗

本文目录一览:

1、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2、 拆迁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其他人能分拆迁款吗

3、 常州保障房申请资格是什么,如何申请

4、 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拆迁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其他人能分拆迁款吗

拆迁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其他人能分拆迁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时,承租人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只是给承租人所有的,其他人是不能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申请公租房要走的流...

三、常州保障房申请资格是什么,如何申请

一、补贴对象符合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新北区、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未婚家庭;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四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800元(含)以下。

二、补贴标准2016年补贴标准为每户10万元。

三、房源保障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在市区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筹集房源,建立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库,定期发布,提供给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选购。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登记。申请家庭凭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登记,如实填写《常州市市区经济适...

四、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A.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

B.出租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购买权: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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