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与分析报告?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研讨会会议纪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与分析、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赔偿金额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与分析
4、 劳动争议案件的赔偿金额
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统一劳动争议案件执法尺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近期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就相关问题的解决达成了基本共识。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和受理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劳动关系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化劳动关系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化和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类型也由过去单一的公有制劳动关系转变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形式劳动关系并存的局面。对劳动关系的调节和规范,也由行政管理手段转变为法律手段和市场的自行调节,这就使得劳动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之争不可避免并日益增加。如何审理好此类案件,对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通过对我院近年来所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知识:
劳动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
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克扣或拖欠工资无理的话,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25%的工资赔偿金。
这里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工资”的含义,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工资就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这是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不管是按照国家统计局还是原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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