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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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本文目录一览:

1、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2、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3、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范例

4、 火灾事故通报范例

一、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武装力量、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未成年人应当进行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

第四条未成年人应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积极接受家庭、学校、社会和成年公民的有益教育,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3年11月12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3年11月12日公布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治权利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第四章劳动权益第五章财产权益第六章人身权利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省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保...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范例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范例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XXXX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成员:XXXX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内容为:“xx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xxxx”。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办事处安委会及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人...

四、火灾事故通报范例

火灾情况通报(2014年2月1日—24日)

2月份,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将2月1日至24日全县火灾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灾基本情况

2月1日至24日,全县发生火灾3起,火灾详细情况如下:

2月14日孔村镇XX村民房孔村镇

2月16日县城东沟XX街民房榆山办事处

2月20日济荷高速XX出口处机动车孝直镇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各镇(办)要继续加强辖区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真正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争取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群众主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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