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今天给各位分享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江苏省高院关于法院司法建议的意见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4年4月16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4日起施行根据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保护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三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
2006年11月23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发布部门:江苏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省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合法权益保障...
(1)对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某一类倾向性问题,需要积极加以应对的;
(2)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需要做好处置预案的;
(3)对涉及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等民生问题保护不力,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强化措施,加以改进的;
(4)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政策,或者存在重大漏洞的;
(5)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妨碍人民法院调查、执行等行为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需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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