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索赔程序和期限规定?天外飞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呢?今天给各位分享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天外飞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提起公益诉讼其民事主体适合的法律依据、特殊侵权怎么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特殊侵权怎么承担民事责任
在铁路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双方都可能是索赔人,也都可能是赔偿责任人。在货物受到损失时,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是索赔人,铁路运输企业是赔偿责任人;但因货物问题造成车辆损失或设施损坏时,铁路运输企业是索赔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则是赔偿责任人。因此
在铁路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双方都可能是索赔人,也都可能是赔偿责任人。在货物受到损失时,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是索赔人,铁路运输企业是赔偿责任人;但因货物问题造成车辆损失或设施损坏时,铁路运输企业是索赔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则是赔偿责任人。因此索赔的程序和期限既包括承运人(铁路运输企业)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索赔程序和期限,也包...
天外飞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
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
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所为;侵权行为违背了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应当的注意义务。
(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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