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今天给各位分享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本文目录一览:

1、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

2、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3、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4、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一、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依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解释:"下列人格权利被侵犯的,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死者的姓名、名誉、肖像、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被侵犯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等。"虽然对于具体人格权的客体范围我国立法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和实践中的运用还是显得比较狭窄在运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对于理论研究已经很完善的一些人身权利,应尽...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非法使被...

四、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人格权的精神损害分类

人格权分为精神性人格权和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是指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侵害监护权的行为。侵犯物质性人格权是指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

二、造成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情形

在侵犯他人物质性人格权利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已造成严重后果:

1、因侵权行为人造成他人死亡的;

2、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健康权、身体权已经导致被侵害人残疾且已经达到评残等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评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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