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今天给各位分享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是单位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精神损害赔偿-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能否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精神损害赔偿能不能明码标价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精神损害赔偿-赔偿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义务人是否可以是单位
如果单位有侵权行为的,或者是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的,单位会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在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
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且应当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仅包括物质损失,由已经遭受的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构成,然而,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虽然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可是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没有明确的说法。所谓‘精神损害赔偿’,乃指对于因侵犯他人权利而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实行的财产赔偿。是通过侵害权利客体侵害精神,是一个间接的结果。我认为,对于被害人来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很多人对这个司法解释不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有意见,认为这就使这个司法解释失去了可操作性。有些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最好就像《刑法》那样,规定出明码实价,当然也可以有一定的幅度,然后,当事人和法官就可以对照实际案情,按照明码标价,确定赔偿的数额。一时间,这种呼声还很强烈。
错!说这种话,实在是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和作用不大懂了。
精神损害赔偿,从两个方面看,最为准确。一方面,从受害人的方面看,是对人格权和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救济和补偿。从加害人方面看,是对加害人实施侵权行为侵害他人人格权所应当...
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是单位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是单位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