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有何内容(江苏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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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有何内容(江苏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本文目录一览:

1、 江西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有何内容

2、 江苏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3、 江苏省公安机关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若干规定

4、 建立黄色网站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一、江西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有何内容

江西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有何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

二、江苏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苏公厅[2009]645号)

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以实际掌握的情况为依据,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尊重公民个人隐私相结合,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规范出具户籍信息证明。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申请人分为单位申请人和公民申请人。

单位申请人是指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公证机构。

公民申请人是指被证明对象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证明对象的监护人。

被证明对象本人可以委托...

三、江苏省公安机关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

四、建立黄色网站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建立黄色网站的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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