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代物清偿合同有没有实际交付的效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贷款钱没到账,合同是否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代物清偿合同有没有实际交付的效力
代物清偿合同没有实际交付的效力我国现行法律尚代物清偿的明文规定。对于以物抵债的法律性质、效力等,理论、实务界意见分歧较大,其核心争议在于以物抵债的实践性与诺成性之争,目前尚未形成主流共识,相关的司法裁判也认定不一,甚至大相径庭,亟待有权机关尽早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案例,就现实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债务已结清偿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其本质为代物清偿现象进行简单分析。
一、处理基本原则:代物清偿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若仅有代物清偿合意,而未实际履行物权转移的,原债务并未消灭,在实际履行物权转移后,原债务同时消灭。
二、具体细节:
(1)时间点:当事人在债务已结...
贷款钱没到账,合同是否生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是自然人借款的,钱没到账的情况下,合同是未生效的。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钱不还能在当地法院起诉吗
一般来说,借款人与出借人都会写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那么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出借人应该到借款人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进行起诉。
所谓“住所地”,一般是借款人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而“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双方交钱的地方。
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怎么走
(一)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
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
电子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以数据电文发出电子合同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生效。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电子合同也不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一条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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