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棻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是怎样的)

苏义修 专利?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额难以确定的,法律规定其赔偿额为?今天给各位分享苏国棻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是怎样的、谁享有专利申请权、授予专利权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苏国棻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是怎样的)

本文目录一览:

1、 苏国棻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2、 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是怎样的

3、 谁享有专利申请权

4、 授予专利权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苏国棻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2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东莞企石东山--塑胶厂,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山永发工业区凤凰路。

负责人:--,厂长。

委托代理人:--,--敏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60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省新竹市人,商人,身份证号:K1213027--;护照号码:131444---,经常居住地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江北路胜前岗管理区。

委托代理人:--,--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民...

二、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是怎样的

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是怎样的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三、谁享有专利申请权

谁享有专利申请权

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

第二...

四、授予专利权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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