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具体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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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具体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具体规定

2、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什么

3、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4、 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具体规定

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各项目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事故认定书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交通管理部门的行为也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只能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提出质疑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或有关仲裁机构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

三、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含一般人身损害案件)

一、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四、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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