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找哪个法院管辖?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下,谁承担付款?今天给各位分享票据追索权纠纷找哪个法院管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必须采取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情形、关于票据纠纷的司法解释、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申请什么时候裁定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关于票据纠纷的司法解释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法院应依法受理的票据纠纷案件:
1、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
必须采取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必须采取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情形包括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对该信用证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对该信用证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
(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存在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形;
(三)如不采取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四)申请人提供了可靠、充分的担保;
(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条的情...
法释[2000]32号
颁布时间:2000-2-24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2000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案件,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票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对人民法院审理票据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一、受理和管辖
第一条因行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依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
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申请什么时候裁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中止支付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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