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福建省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福建省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有关,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确定的,所以在此列举福建省公布的相关数据,以供参考,具体方法可参考文章下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法和公式》的链接。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下发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闽交警网传[2010]93号
各交警支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0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年(死亡、伤残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下发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闽交警网传[2010]93号
各交警支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0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年(死亡、伤残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5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6元/年(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职工平均工资28666元/年;
四、丧葬费14333元。
...从事营运的行业主出于行驶便利、经济结算快捷等原因,将私有机动车辆挂靠在某些单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引起赔偿主体上的争议。如果我们仅依照立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概然性地将挂靠单位也列为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显然与立法精神和物流行为理论以及客观实际相违背,因而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1、名义上挂靠而与被挂靠单位无运行利益分配之情形。挂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既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者,又不是肇事车辆的受益者。因为它无法对挂靠车辆行使正常管理权和支配权,挂靠车辆的使用权、受益权和处分权都由挂靠人独立行使,只要车辆所有者不违反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如依法缴纳营运管理规费等),挂靠单位无权进行干预。因为此种情形下挂靠单位只是机动车(肇事车)的“名义主体”。因而不能追究挂靠单位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合...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省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09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省公安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表:
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项目标准说明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26729.31
经济特区珠海2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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