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刑讯逼供罪的司法难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讯逼供罪的成因及对策、刑讯逼供罪成立 终审维持原判、刑讯逼供罪“转化犯”规定探讨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刑讯逼供罪的司法难点
2、 刑讯逼供罪的成因及对策
一、刑讯逼供罪的司法难点
这里的司法难点,是指由于刑讯逼供罪的立法原因而导致的实务中认定的困难。其表现如下:
1.“主体不适格”的问题。众所周知,在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是司法工作人员。由于警力不足,帮办、协勤、民兵、联防队员等等在各个侦查部门都普遍存在,如在配有经济警察的大型厂矿企业,只有少数人具有警衔警籍,有的保卫处甚至一个正式民警也没有,但其同样担负着打击犯罪的任务,业务上归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尽管近年来此类情况有所改变,如一些大型厂矿企业的保卫部门改变职能,地方公安机关在一些重点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设立派出所等等。但是,以公安系统为例,13亿人口...
论刑讯逼,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式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列有多条。然而,法律明文规定并不一定等于生活中的事实。从传媒体中,我们不时可以听到刑讯逼供事情的发生。有些甚至闹到死人的地步,这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稳定。
一、刑讯逼供之根源
(一)国家经济与刑讯逼供的成因
我国经济的落后直接导致司法投入的不足。而司法投入不足,直接产生两个结果:一是挫伤了侦查人员的积极性。我国警察的薪水与其工作量是极不对称的,尤其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丹凤县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案,陕西省商洛中院2月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11月24日,商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丹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闫*锋有期徒刑2年;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原民警贾*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原商洛市刑警支队民警李*卫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以玩忽职守罪对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保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除王*保外,其余4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商洛中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
一直以来,我国刑法关于刑讯逼供罪的立法规定成为法学关注的焦点之一,司法人员在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转化犯”规定的理解方面存在诸多疑惑,导致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因产生意见分歧而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
对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转化犯”规定的法条属性问题,学界主要存在两种分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规定是转化犯,转化犯主要是解决罪数问题,即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外观上符合两个犯罪构成,但只依其中较重的犯罪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一种观点认为该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即只要刑讯逼供致人伤害或者死亡,不管行为人对伤害或死亡具有何种心理状态,均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并从重...
刑讯逼供罪的司法难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刑讯逼供罪的成因及对策、刑讯逼供罪的司法难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