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申请鉴定如何确定鉴定人(医疗损害中鉴定人不能按期到庭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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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申请鉴定如何确定鉴定人(医疗损害中鉴定人不能按期到庭如何处理)

本文目录一览:

1、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如何确定鉴定人

2、 医疗损害中鉴定人不能按期到庭如何处理

3、 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与债务转移的区别

4、 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在刑事案件有用吗

一、医疗纠纷申请鉴定如何确定鉴定人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如何确定鉴定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

医疗事故鉴定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那么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也是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经鉴定属于医...

二、医疗损害中鉴定人不能按期到庭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中鉴定人不能按期到庭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鉴定人因健康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可以延期开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鉴定意见应当经当事人质证。

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鉴定人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可以准许。

鉴定人因健康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可以延期开庭;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无前款规定理由,鉴定人拒绝...

三、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与债务转移的区别

由第三人给付之契约与债务转移的区别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

四、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在刑事案件有用吗

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在刑事案件有用吗

一份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由司法解释确定。证明力,是指证据对待证事实证明上的强弱程度,即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是否有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通常由法官基于逻辑和经验来认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该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不属于不能作为证人的事由。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以,以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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