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人顺序有哪些人员

法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不管是婚生、非婚生,还是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算;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外人员有无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顺序外人员一般无继承权,但存在例外情况。
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按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过,被继承人可通过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这就是遗赠,此时法定继承人顺序外人员有受遗赠权。
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所以,法定继承人顺序外人员通常无继承权,但可通过遗赠或符合特定扶养条件获得相应财产。
三、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有此情形,无论是否既遂,都丧失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认定“情节严重”可从实施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断。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认定为“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上述第3、4、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在探讨法定继承人顺序有哪些人员时,除了明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当存在多个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时,遗产通常是如何分配的呢?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另外,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是否会丧失继承权呢?答案是肯定的。要是你对法定继承人顺序以及相关遗产分配、继承权丧失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