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交女性专车是否存在歧视(证据规则的综合应用——制造毒品罪未遂的认定)

郑州女性公交车为什么取消?毒品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证据规则完善?今天给各位分享郑州公交女性专车是否存在歧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证据规则的综合应用——制造毒品罪未遂的认定、正确认定强奸罪应注意的问题、正当防卫与过失杀人的区别是什么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郑州公交女性专车是否存在歧视(证据规则的综合应用——制造毒品罪未遂的认定)

本文目录一览:

1、 郑州公交女性专车是否存在歧视

2、 证据规则的综合应用——制造毒品罪未遂的认定

3、 正确认定强奸罪应注意的问题

4、 正当防卫与过失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郑州公交女性专车是否存在歧视

从4月26日开始,郑州市公交三公司3车队906路公交车,推出夏季女性专车。每天的早上7时30分和下午4时30分的交通高峰时段,分别发一趟女性专车。该趟专业只让女乘客上车,男乘客可乘坐跟随其后的另一辆906路公交车。此举一出,立即引来众议,大多女士认为此举“贴心”,但一些男士却对此不满。

女性专车驶来,男乘客很“受伤”

4月27日早上7时30分,在京广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南侧的佛岗公交站点候车的朱先生,因急着赶时间上班,看到一辆906路公交车驶来后,便立即朝车门走去。

“我走到车门前,才发现上面贴着‘女性专车’的提示标牌,一问车长才知道,这班车是专为女乘客们...

二、证据规则的综合应用——制造毒品罪未遂的认定

(一)行为人基于制造毒品的故意制造毒品,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制造出毒品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未遂)

制造毒品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制造出《刑法》规定的毒品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制造出毒品的,构成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347条第1款的规定,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该条第2、3、4款根据毒品数量的多少,配置了相应的法定刑。根据刑法该条规定,“无论数量多少”,应理解为首先是有“数量”,因为没有“数量”,就不存在“多”与“少”的问题。因此,只有制造出具有一定“数量”的毒品,才构成制造毒品罪的既遂。如果制造毒品失败,即行为人已购入制毒原材料并已...

三、正确认定强奸罪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认定强奸罪,注意区别以下几点:

1、根据刑法的规定,作为普通强奸对象的“妇女”只能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强奸首先是指男女之间的性交行为,换言之,性交行为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性交以外的猥亵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8号)第五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迷信邪说引诱、胁迫、欺骗或者其他手段,奸淫妇女、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或者奸淫幼女罪定罪处罚。...

四、正当防卫与过失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与过失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过失杀人是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正当防卫应具备下列条件:

(1)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行的;

(2)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的防卫;

(4)防卫行为必须是对不法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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