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离婚涉及哪些财产分割、离婚涉及哪些财产分割问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涉及哪些财产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展开,像工资、奖金等劳动所得,还有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特定归一方的外也属共同财产,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所得也在此列。
2.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特定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3.分割时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处理,具体方式和比例由法院或双方协商确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时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时债务分担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是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或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三、离婚财产分割在法律上有啥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平等分割,不能因一方收入低或无收入而少分。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分割财产时,优先考虑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适当照顾女方权益。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分割,应从实际出发,利于生产和生活使用。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照顾无过错方: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少分。
当我们探讨离婚涉及哪些财产分割时,除了常见的房产、存款等,还有很多容易被忽视的部分。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若在离婚时还未实际取得,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都在财产分割范围内。财产分割往往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如果您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范围、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妥善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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