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危险犯罪是既遂吗为什么?今天给各位分享本案杨某的行为是强奸既遂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抽象危险犯罪是既遂吗、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构成犯罪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抽象危险犯罪是既遂吗
3、 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
案情:张*忠、杨-涛和姜*富都是二十多岁的无业青年。2003年8月5日凌晨2时许,三人在江西省吉水县城吃完夜宵后,寂寞无聊。张*忠提议:搞个女人玩玩”,姜、杨二人表示赞同。而后三人在一黑暗小巷中途遇下夜班的女工赖某某,三人强行拦住赖某某,说要与她玩玩”,赖不同意,张便用刀威胁赖说:不走就捅死你”。三人挟持赖某某到张*忠租住的房间。在张的房间内,张、姜二人先后强奸了赖某某。接着杨-涛不顾赖的哭泣,趴到她身上欲行强奸,但因饮酒过多而未能得逞。而后,三人将赖某某放走,并警告赖不要去报警,否则就杀死她全家。案发后,杨-涛的认罪态度较好。分歧意见: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杨-涛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没有异议,但对其犯罪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涛与他人一起轮奸妇女,属于共...
抽象危险犯罪是既遂吗
这个是可以构成既遂的,这个无需实施行为即可构成犯罪。
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抽象危险犯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所以说这个抽象危险犯还是存在着既遂的情况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大智慧法律网相关律师。
...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因此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以刑法分则为依据。但由于刑法的规定只是抽象的、原则的,因而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还必须结合各个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例如,持刀杀人、当行为人未看到被害人以前,很难说已着手实行杀人,投毒杀人,就不需要亲眼看见被害人,只要开始将毒药放入被害人的食物时,就是着手实行杀人。
2、犯罪未得逞;
犯罪没有得逞。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构成犯罪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终止犯罪行为未造成损害的,应该免除其刑事处罚,所以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如何认定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
(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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