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融资骗局揭秘,增资扩股融资骗局揭秘视频

我国上市公司造假中扩大融资有哪些手段?我国上市公司造假中提高社会形象、抬高股价有哪些手段??

1.伪造财务数据。公司伪造财务数据使公司基本面看上去很好,满足增发股票或债券的要求,从而申请增发股票或债券,进行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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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拉高股价,增加融资额。有些公司在增发股票之前,会和一些机构或者公司自己,利用信息和资金优势,拉高股价。由于股票增发通常是该股票前20~30个交易日的均价。所以公司在增发前拉高股价,有助于提升增发价格,扩大融资额.

增资扩股融资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增资扩股融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以末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不可过高,否则转增后公司朗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进行相应的折旧和税款的计提与调整,否则可能无法通过验资而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不利于增资扩股的进程,也不利于公司信誉。

(二)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空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管理层及主营业务不能有重大变化。

(三)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人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四)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注意:以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需保证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即法定公积金最高转增比例为75%,以资本公积全转增注册资本的需要根据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作具体分析,以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可以全额转增。

(五)增资扩股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募胶不足问题。依据《公司法》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预期末募足股份将失去承诺的权利.投资人有权撤销所认股份。所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必须考虑募股不足问题,解决办法之一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如果出现募股不足.将由现有股东兜底.以增加投资人认购股份的信心,确保增资扩股的成功。

(六)增资扩股过程中的纳税问题。在以末分配利润及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都会涉及税收的调整.而个人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所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细节的安排可能许多人都不清楚,最好在增资扩股方案中予以说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扩展阅读:

增资扩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等方式扩大股本来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按扩充股权的价格与股权原有账面价格的关系,增资扩股融资可分为溢价扩股融资与平价扩股融资,因为一般没有折价扩股,否则就损害了老股东的利益。按资金来源形式的不同,增资扩股融资又可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的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吸引直接投资、引入新投资者的过程,这一融资模式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增资扩股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由资本,与借入资本相比,不会降低企业的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直接获得所需的先进技术与设备以尽快提高生产能力。另外,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灵活有弹性,没有固定支付的压力,所以不会导致较大的财务风险。当然,这一融资模式也有不足之处,其一,由于投资者要分享企业收益,资金成本往往较高,尤其是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和盈利较强时。其二,增资扩股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投资者可能要求获得一定的经营管理权,会影响或者完全控制企业的经营。

华美诈骗盐湖案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

在华美投资的最高峰,每年会接触几百的投资项目,对于有风险的投资,张克强会聘请法律专家做深入的投资风险分析。对于华美集团来说,投资盐湖只是它众多投资的一小部分。一个如此谨慎的商人,为何惹上官司?对此业界人士众说纷纭。一些法律学家认为,张克强诈骗之说不属实,

张克强盐湖案涉案金额高达44亿元,而涉案人员最多的就是华美集团,但是华美集团相关负责人说,投资盐湖是正确的,而且也不违法,但是收购兴云信就是一个错误,华美引来这场无妄之灾,实在冤枉。

盐湖停牌半年后,2007年7月4日,该公司确定并公布借壳方案,盐湖集团的股权被定价为4.73元/股。那时,兴云信还是云南中烟的旗下公司,还是有个不折不扣的国有企业。但是5个月后,事情发生了变化,兴云信的母公司兴云投资以8050万元的价格,将该公司转让给张克强控制的华美丰收和华美国际投资集团。因为这笔交易完成后,兴云信公开表示,公司所持的盐湖股份系信托财产,实际权益人为华美丰收、王一虹、深圳禾之禾公司和兴云投资。这项收购案与华美投资盐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就是这一个小小的举措,却埋下了很深的种子,让张克强惹上官司。

张克强的遭遇,皆因投资而起,控方一直强调,张克强所在的华美集团不具有投资的身份,因为华美收购了兴云信,但是华美没有国企身份,所以说张克强涉嫌冒用国企身份,骗取国家资产。这里所说的“骗取”系兴云信名义下持有的2.25亿股盐湖股份,“冒用”是因为检方认为华美等民企不具备当时盐湖集团限定“必须是国企”的投资资格。但是收购兴云信,并不是张克强的个人行为,如果要为此事负责,兴云信也脱不了干系。所以控方以华美集团不具备投资盐湖的资格,系存在冒用国企身份,诈骗国有资产的罪名起诉了张克强等7人。

从华美集团投资青海盐湖这一行为来看,张克强并不构成诈骗罪,而且华美集团敢于打破投资门槛儿,带来经济效益,这种勇气和胆量是很多民企所没有的,华美丰收等民营资本足额支付了投资款,实现了盐湖集团和青海国投通过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来融资的合同目的,本案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有关国有企业的财产损害,没有侵害到任何一方的财产性权益,不符合诈骗罪罪构成的客体要件。因为华美集团并没有诈骗,张克强确实是冤枉的。

什么是增资扩股融资?

51资金项目网专家为您指导:

增资扩股融资于股权出让融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它是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扩大股本融进所需资金。增资扩股利用直接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比较,它更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具有重要作用,并且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比较灵活,没有固定支付的压力,财务风险比较小。在我国,中小型房地产企业一般都是未上市企业,具体来说,对于这样的情况,主要有现金投资、实物投资和场地使用权投资等方式。当然这种融资方式也有一些缺点,增资扩股、吸收直接投资支付的资金成本较高,并且这种投资方式也容易分散企业的控股权。

怎么判断原始股骗局?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市场中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凡是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应避而远之。

第二,注意推销人员的推销行为。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是较为隐蔽的,并不为市场所熟知,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件,其来电、信函、上门服务等应当谨慎看待。不应被推销“原始股”的咨询人员的激扬文字和花言巧语所迷惑。

第三,选择投资证券应充分考虑其流动性。股份只能流入不能流出,这样的“原始股”存在着明显的欺骗投资者之嫌。作为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其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是第一位的。而“原始股”则因其根本就不具有合法的流动渠道,只能通过“私下转让”的方式进行,而这正是其“软肋”所在。

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时,由于对证券的高流动性估计不足,从而陷入“只要能够转让就可以购买”的误区。虽然投资者可以从中间的转让环节中获取一定的差价或得到一定的分红,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手中的“原始股”,在多次转让之后,是不是接到了最后一棒,而最终使“股权证”成为废纸一张。

麦子资产被立案侦查怎么回事,麦子金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你怎么看?

“自作孽,不可活。”熬了这么久才被立案侦查,麦子金服已经算是够幸运的了。当然在这中间他们演过不少的戏,做过不少自救的措施,但是前面做过的违规事情,做过的那些犯罪的事情,后面改正了,就可以无视啊?

举个跨界的案例一讲大家就明白了。江西九江的女杀手劳荣枝,其实作恶的时间只有1996年到1999年,她犯了严重的杀人罪行。在之后的20年,她没有做任何坏事,也是积极生活,同其他人相处甚好,也没有害过任何人。但是她难道不为当年做下的坏事,最终负起责任吗?难道她因为后面没有作恶就可以免于处罚吗?后面的改过自新和自我救赎,并不能让她逃脱法律的制裁。德先生相信她最终会被判处死刑,去偿还那些冤魂的罪孽。

麦子金服也是如此,甚至比他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之前做所谓网贷理财平台时,自融的事情干的少了?欺骗投资人的事情干的少了?违规放贷的事情干的少了?高利贷的事情干的少了?他们如果不出事,将来还能平安着陆或者拿到所谓国家金融牌照,那才叫滑天下之大稽!

投资人也是可怜,当然也有很多可恨之处,需要进行自我反省。看看麦子金服的理财平台网站展示就知道了,理财收益可以高达10%以上。这怎么可能会实现呢?即使能实现,那也是冒着高风险才能得到。投资人不可能出现无风险的10%高收益,这严重违背了金融投资的逻辑。所有此类高息理财平台,如果还号称自己无风险的话,那可以都称之为诈骗平台,非法集资平台。

麦子金服本来应该只做网贷撮合,但其实他变成了自融,变成了自己去投资,自己去放贷。他去收购所谓小贷公司的资本金从哪里来?那还不是投资人自己的钱吗?他去开展那些“麦子借款”、“白领贷”、“麦芽分期”,都是自己的关联公司在放款,严重违反违背了网贷撮合的经营本质。而且放款全部是高息放款,涉嫌高利贷,同时也涉嫌暴力催收。可以这么给麦子金服下个定义,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集资平台,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高利贷放款平台,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违法无牌照金融公司。

其实麦子金服早应该被查处了,但是他在这两年不断的弄出所谓借壳上市的骗局,弄出来所谓增资扩股的国资控股骗局,弄出所谓良性兑付的欺骗投资人骗局。用这样骗局来迷惑监管部门,迷惑投资人,迷惑借款人,来延长其不法行为的时间,试图挽救自己的命运。最终一切都会回原形的,现在被查处也是走到了穷途末路的局面了。

总结一下,此次给很多投资人也又一次敲响警钟。警钟长鸣了N多次,我们这些单纯的投资人也该警醒了吧。德先生反复告诫,在网贷平台没有备案成功之前,不要去参与任何此类投资。多去专栏《理财棒棒堂》学习德先生的理论和看法。

麦子金服一家网贷公司,有资产端和资金端,资金端主要有诺诺镑客和财神爷爷,资产端主要有大房东、白领金库等。诺诺磅客在业内公认的一家比较神秘的公司,业内人士认为幕后的控制人不是麦子金福的CEO黄大荣,是另有其人。

麦子金服很注重品牌。品牌做的都比较出色,比如引入陆金所、阿里巴巴相关的高层。打造明星高管的这样一个品牌,麦子金服创立初期,确实这方面做的比较出色,但是后来一系列操作让人看不懂。一众高管众频繁辞职,诺诺磅客的CEO,爱子金服COO,财神爷爷的CEO等。频繁的高管辞职不外乎两个原因,第1个运营出了问题,第2个和创始人的观念不一样,个人认为这两点都有。麦子金服还有一些操作让人看不懂。

比如说入股一家小贷公司,想曲线在阿斯达克上市,但是后来跟小贷公司闹翻。

今年引入了CEO和COO,竟然试用期没有通过,与其说COO和CEO试用期没有通过,既有可能是CEO和COO发现了麦子金付的资产的或者运营合规有问题主动辞职。

麦子金服被查是早晚的事情,资金端存在资金池以及自融,以财神爷爷为例,财神爷爷是活期理财产品,而资产端的借款期限是长期的,比如存在资金错配,这是监管明令禁止的,再说自融,有了资金池和资金错配,必然导致有自融的空间,虽然麦子金服上了银行存管,资金既有可能投降关联资产方。

综上所述:麦子金服因资金错配、资金池以及自融,被警方审查,麦子金服的问题早有迹象,能撑到今天出乎意料。

在P2P备案整改的曙光即将到来之前,上海麦子金服又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5名高管被控,包括80后美女创始人黄大容在内。

据报道,80后美女CEO黄大容曾经创立过47家公司,并担任1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曾经获得“2015(年度)互联网金融最具影响力人物TOP10”,2014年10月13日,黄大容还在上海财经大学做了“10人团队180天如何从零到亿”演讲。

但事实总是这样不可预料,麦子金服被立案侦查的消息对很多出借人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至今年8月份,麦子金服在贷余额24.38亿,出借人接近3万人,人均剩余出借金额8万余元。据央视新闻报道,有人在投金额超过200万,最近几个月还投入了150万元以上,这种为了高收益不顾风险投资方式真的很危险。

麦子金服成立于2015年3月,其前身是P2P平台诺诺镑客,最早成立于2009年,很多早期投资人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存续了10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现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征查,可见金融市场环境多么复杂。

现在在运营的P2P仍然有400余家,估计麦子金服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被立案侦查的平台,所以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在金融市场环境复杂的形势下,只能自己保护自己,等到平台被立案调查之后,你的自有资金就不自由了。

自从去年大量P2P爆雷之后,投资者就应该逐步减少投资甚至全部退出,除非你对这个平台非常了解,确信其资产合法,运营合规,即便如此,也不应不全部身家投资到如此高风险的领域,在一个平台投资100万以上,显然是太冒风险了。

麦子金服问题已经出现了,黄大容曾宣称平台没有资金池,也不存在自融的问题,至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解释,只能等待侦查结果和司法判决。对投资者来说,只有配和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资产登记工作,争取早日做好破产清算工作,尽量减少投资损失。

麦子资产在11月24日被上海公安查封,从官方的报道来看,麦子成立于09年,从事网贷业务,业务覆盖全国34个省行政区,累积注册用户超过1200万,累积撮合超过710亿,帮助客户赚取到10亿以上的收入。还过得海通旗下的“海通创新”的战略投资。对比来看,麦子,乃至于平安的“陆金所”,无不大名鼎鼎,一时风头无两,为何如今纷纷涉及“非法集资”?纷纷被“关闭平台”。

应该说,14-15年的“互联网+”战略提出后,p2p是一个最大的风口,所谓“互金”,“金控”和网络借贷风靡全国,从深圳来看,以前遍地的山寨手机公司纷纷被“互金”公司即所谓的p2p网贷公司所取代。凡是高端的CBD区,几乎没有没网贷平台的。而且是“云集”。

从网贷出事的首个全国大案来看,非“e租宝”莫属,

15年12月,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涉案金额达到500亿。而e租宝事件,引发了管理层对类似网贷业务危害性的警惕,真正的火山爆发口在14-15年的牛市和配资风口的出现,引发了一轮巨大的“金融海啸”?

而随着更多的网贷公司暴雷,一度“跑路”成为众多在网贷平台投资的投资者的巨大担忧,最可笑的时,上海shi还一度进行“行业自律”,行业联盟出具了一份呼吁“大家都不跑路”。

事实上,无论是麦子资产,还是最早出事的e租宝,还是目前各个省都开始大力关停网贷平台,从现实来看,网贷平台必然要涉及“非法集资”和“高利贷”,只不过,“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被以“洗白”和“合法化”的名义出现。道理非常简单,凡是可以吸收投资(存款)的,凡是可以放贷的,只要是“非银行体系”,必然存在巨大的监管漏洞:

第一,资本金监管。

第二,法定准备金监管。

第三资金投向明细监管。

第四,资金池监管。

第五,利率监管。

这些监管漏洞必然要助长洗钱犯罪,助赌博犯罪,助长违法配资,和高利贷,道理非常简单,只要你在银行贷不到钱,基本上属于“无资产抵押”,“无流水”,缺乏“纳税证明”才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而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的贷款,本身就具备“不可控风险”,“无偿还能力”以及资金投向的不合法。也就是说,凡是网贷平台借款的,基本上没有还款能力,凡是投资给网贷平台的都是希望获得“高利贷收益”,那么,实体经济中,有多少这样的投资机会?可以确保网贷资金募集和资金投向?在没有“监管”的环境下,必然是乱相重重。

因此,只能说,p2p也好,互金也好,网贷也好,野蛮生长的代价,目前正在逐步暴露,最终要彻底暴露干净,最终要被完全和全部取缔——就连陆金所这样规模的公司尚且暴露出上百亿的坏账,其他公司比之平安作为靠山的陆金所,如何?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概念,第一麦子金服到底是什么?第二,麦子金服为何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麦子金服是P2P

麦子金服本身是P2P平台,2016年8月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后,P2P才正式被定位为信息中介。而信息中介则是利用市场的不对称,依靠提供信息来获取居间盈利的机构。信息中介的盈利方式比较简单,只做撮合服务,提供风险评估、信息公开等附加业务。

合规的P2P平台上,平台撮合成功后出借人和借款人形成对应的债权关系,平台用户的出借资金直接由资金存管银行从出借人账户划拨到相应借款人账户。用户资金与平台资金完全隔离,平台是作为居间方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撮合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自身没有参与交易。

这才是P2P因该有的定位和模式,也就是说,如果麦子金服按照这个定位走撮合道路,算是合规经营,即便有逾期也不会走向违法的道路。

二、麦子金服为何会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

但是,如果平台违背了上述原则,自己做资金池,平台资金与客户资金不能隔离,并且以虚假融资来套取客户资金,那就不是P2P了。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以下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麦子金服被查出,很可能是因为几个作法,走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道路上:

1、企业资金和客户资金没有隔离,甚至挪用了客户资金,做了资金池,

2、企业很可能存在自融的情况,也就是利用关联企业设计成融资标的融资,

3、假标融资,为了实现资金循环,很可能包装一些虚假投资标的,骗取投资人的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形成体内循环。

所以,不是所有的平台出现了逾期坏账都会被立案,只要没有触碰法律红线,即便有逾期坏账,也都是可以在监管部门协助下进行追索的。麦子金服走到今天,还是没有守住监管的政策底线。

现在玩p2p真的得小心了,你想人家利息,人家想你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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