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淡薄原因分析,法律意识淡薄原因分析怎么写

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类型一,打虚假感情牌。中部某省一名落马厅级领导干部在忏悔录中说:“一路走来,我的每一步都沐浴着党组织的阳光,我感恩这一切。亲爱的党啊!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损坏了组织形象,我已经违纪违法了,不管走到哪里,党永远是我心中的红太阳,一直照耀着我走到人生尽头。”“亲爱的党啊!山高水长总有源,树高千尺总有根,我本来自人民,我多么渴望早点回到人民当中去。”

法律意识淡薄原因分析,法律意识淡薄原因分析怎么写

类似的话语,在各种忏悔录中并不少见。一名业内人士表示,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既空洞又虚假的表达,没有真正对自己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反思,也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类型二,找客观理由。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会在忏悔录中找各种客观理由,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开脱。有的党员干部称,社会风气和“潜规则”是自己违法乱纪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党员干部将“交友不慎”作为重要因素,对内因却分析过少。

浙江省宁波市一名落马局长在忏悔录中分析,交友不慎是他走上不归路的致命一击,自己交友时缺乏原则,让“狐朋狗友”把自己送上了绝路。一名落马厅级干部则将自己腐化堕落原因归于“受封建文化糟粕和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影响严重”,为了解释这一原因,他在忏悔录中说自己“去西方国家的机会较多,出访过程中阅读了大量现当代西方主要性学专家的着作,浏览了大量成人网站,并参加成人话题的网聊,体验了他们的性文化,对他们开放的生活方式羡慕不已。”

类型三,摆出身、讲贡献。有的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强调自己穷苦的出身,有的党员干部不断强调自己在行业领域的突出贡献,因为心理失衡导致“犯错”。一名地理测绘系统的厅级官员在忏悔录中说:“我把一个落后地区的测绘工作带到了全国前列,每年服务总值以2位数百分比增长,职工收入逐年增加,下属院领导绩效更是水涨船高……我心里有点失衡……”

2

八股文式忏悔录土壤何在

长期身处某种话语体系里,习惯于“权力代办”,出门有公车,讲话稿有秘书……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低能现象”,养成了满嘴“套话”的话语习惯。

一名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表示,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被审查人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进行深刻反省,然后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部分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和心态问题,导致忏悔录中出现了大量“套话”。

他们在忏悔录中自我剖析时几乎是同一个模式:没有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没有加强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没有把握党组织对自己的提醒和挽救。尽管这些原因的剖析都有道理,但许多党员干部对自身权力为何失去监督,为何没守住腐败防线等原因却谈得很少,有些人甚至完全没有分析。

一是希望减轻罪罚。一名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分析认为,部分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将忏悔录当作“救命稻草”,在忏悔录里展现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渴望争取司法机关减轻处罚的机会。正因为夹杂着这些功利因素,他们在忏悔录中表达的感情不够真实,出现了“雷人”语言或“套话”。有的落马官员甚至声称自己“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等,其真实目的是企图逃避党纪国法制裁。

一位办案人员说,为了博取同情,美化形象,不少落马官员往往在忏悔录中花大量篇幅谈自己最初如何廉洁奉公。一所高校的原基建处长,在一篇仅千余字的忏悔录中,不惜以二三百字篇幅阐述自己当初如何“努力工作”、如何“拒绝他人钱物、吃请”。

二是干部“低能现象”出现。长期身处某种话语体系里,习惯于“权力代办”,出门有公车,讲话稿有秘书……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低能现象”,养成了满嘴“套话”的话语习惯。因此,在忏悔录中,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不懂得如何表达自身的感受,而是按习惯性的话语体系进行表达,使人感觉像是说“官话”。

3

应避免忏悔“套路化”

“真正的悔罪,应该从本人真实情况出发,从体制机制层面反思,帮助党和政府防范类似腐败现象。”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然而,《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涉腐官员用惨痛教训换来的忏悔录,由于不少内容过于模式化、趋同化,导致其警示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专家认为,忏悔录是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忏悔录频现官话套话的现象应尽力避免,要让忏悔录发挥最大警示教育的作用,最大限度实现忏悔的真实化、真诚化、深度化。

“当前防腐拒腐的警示教育宣传中,文字材料、音像制品的忏悔录,都是非常重要的载体。忏悔录的内容和态度如果含有官话套话式的‘官僚气息’,则肯定无法起到让其他党员干部振聋发聩的作用,也就难以‘治病救人’。”一名纪检干部称。

一些受访纪检干部认为,贪官忏悔录中总是出现千篇一律的表达,一方面暴露出其为抓住忏悔录这“最后一根稻草”的焦灼心态,并以此为遮羞布,掩饰腐化堕落后内心的不堪,为自己推脱罪责。

另一方面,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由于不少“两面贪官”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为模式的惯性使然,以至虽身陷囹圄仍不忘作秀表演,因而即使党纪国法严惩在即,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仍改不了说大话、套话、假话的习性。

“这样的忏悔录,既无法让其他仍在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灵魂受到触动、受到教育,反而让人觉得虚伪,甚至可能引发反感。”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颜三忠说,“真正的悔罪,应该从本人真实情况出发,从体制机制层面反思,帮助党和政府防范类似腐败现象。”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3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

摘要: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制意识”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

对当代大学生地法制意识进行了分析,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并对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对策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中国正逐步向一个法治国家迈进,在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因素。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法制观念更需加强。为了进一步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大学生法制意识的问卷调查”。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我们在浙江农林大学的学生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问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得出如下结果: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知晓程度不高。

在调查中,对“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表示满意,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认识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水平也相对较低。在“你知道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调查中,仍有15.8%的学生认为我国的根本法不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可见对这一基础的法律知识还有学生不太了解,虽然大学里我们学过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但大多数学生都只顾及自己专业的学习而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我们说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

(二)法律信仰不高,没有形成法律习惯

在调查中,被问到“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只有31.6%的少数有过维权经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缺少践行法律行为,没有形成法律习惯。回答“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只有26.5%的学生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部分学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关系来解决,但也有10.5%的学生会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气吞声。可见,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更加倾向于通过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体现,这种靠人际关系的观念在大学生中普遍盛行,这种扭曲的观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值得我们反思。有些学生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对法律有所关注,关心中国法制,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对“在你的印象中,法律与你的生活的关系是”的回答中,有47.4%的学生认为关注时事新闻能感觉到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和21.1%的学生认为时刻关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处处与发现法相关,可见大学生对法律还是有所关注,但很少的同学从法律事件中关注法律,只是从一些时事新闻中感受法律。被问到“你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够不够?”,有68.4%的学生认为我们国家当前普法的力度还不够,很少有同学认为普法力度这件事表示无所谓,可以看出,法治社

会是大学生的追求,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很关心的。被问到“你认为我国法律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9%的学生认为是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及一些领导与干部不守法。可见大学生现在的法制现状表示不乐观,官员不守法的风气影响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官员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的调查中,有57.9%的学生认为只能解决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学生认为走法律途径只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可以看出我们学生对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学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制的现状,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诉诸于法律,可见,大多数人选择依靠人际关系解决问题和执法机关自身执法不严以及官员不守法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四)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印象较负面在“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的调查中,有10.5%的学生不信任,36.8%的学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52.6%,没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对这些执法机关不太了解,对这些部门抱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在“你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的调查中,认为应该群众监督有效的多达89.5%,而媒体监督与党委,政府等领导监督的分别为78.9%和57.9%,只有少数人认为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是有效的,可见大学生对执法机关内部机关监督表示不满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众和媒体来监督这些机关对法律的执行。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更倾向于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对法律的关注程度还不够,同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学生法制意识提高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三)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四)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结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针对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2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报告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20xx年的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20xx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A、农村74%B、城市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18%B、没有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24%B、不一定能14%C、大部分能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32%

B、缺乏法律知识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12%B、偶尔74%C、从不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A、三个月22%B、六个月48%C、一年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42%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26%

D、不重要0%

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A、拒绝84%

B、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10%

C、完全接受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8%

B、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16%

C、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A、有72%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老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法律知识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形成正确的信仰起到关键的作用。所谓学以致用,只有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只要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才能增加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3

现今社会城市居民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作为现代人,应当具备法律素养,这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然而,实践中源源不断的各类大学生犯罪现象,频频向我们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课并未让学生们真正懂法,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尽头.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对此,我对我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调查的基本方法

对于此类调查题目,我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首先,筛选题目,再分发给各个当地大学校园的同学,再选择10名同学完成问卷调查,最后再根据同学们的问卷结果作出相应的结论。

调查问卷如下:

1、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a、非常有用45.11%b、一般35.71%c、基本没用6.02%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11.65%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上48.12%b、报纸上16.54%c、学校的课本上35.34%d、家庭的影响4.51%e、其他13.91%

3、你认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学期遇到法律问题的频率为:

a、20次以上5.26%b、20次?10次6.39%c、10次?5次21.8%d、5次以下50.75%e、0次16.17%

4、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50%b、用武力解决6.02%c、通过关系解决.15.79%d、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16.17%e、根本没有在意过9.40%

8、当今虽然是法制社会,也存在着家庭暴力、婚姻财产纠纷等很多问题,你认为:a、清官难断家务事74.05%b、清官易断家务事25.95%

(1)、如果你选择了a,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不健全30.70%b、群众的法制意识不强29.57%c、法官的职业素质不够高4.01%d、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35.21%

(2)、如果你选择了b,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健全52.6%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9.40%c、法官能够正确地把握“一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15.41%d、一切问题在法律面前都能够得到解决3.38%

10、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

a、出声制止,维护自己的权益49.25%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28.95%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20.31%d、默默的离开,不敢出声。3.38%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92.11%b、不希望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础课要如何上?

a、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33.08%b、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类似于《今日说法》61.65%c、按照教材的内容和顺序进行教学5.26%d、最好取消这门课,与日常学习生活无关4.14%e、我觉得这样比较好;

2、导致调查结果的原因

可见他们还是很关心身边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识大部分同学还是知道的,由于问卷设计的不够合理,可能误导了同学们的思想,让数据不够真实,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同学们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

此次调查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

础知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识是一种较为宽泛的社会意识表现形式,对于大学生来讲,法律意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实际法律问题的观点、态度与解决方法,简单得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对每一个大学生素质修养的必备要求,是能够懂法运用法律的前提;对实际案例的解决是法律意识高低的具体表现,具有直观性。

3、对大学生如何提高法律意识的意见

根据此次调查,我们应该看到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加强综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要从根本上抓起,就具体到高等院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宣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应着重以下2个方面:

1.高校应营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学校环境。

2.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鼓励大学生观看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书籍或电视节目,能尽量做到普法、懂法,认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义。

怎样才能提高法律意识?

首先,要有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

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另外,应培养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观,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写一份法律意识淡薄的检讨书

可以这样写:

检讨书

尊敬的工商局:

我的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工商管理章程,应按规定于201x年10月27日之前进行变更,但由于我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刚从学校毕业,对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的各项事宜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工作疏忽。

我们深知企业营业执照不按时变更会对我公司的管理和发展造成了很多不可预料的隐患,同时也为工商管理部门在工作和管理上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的批评教育后,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企业营业执照未按时变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对此我们做出以下保证:

1、认真学习工商管理法规知识,做到知规守法。

2、依法纳税,争当模范先进企业,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我公司应有的贡献。

以上检讨及保证,我公司坚决遵守,并诚恳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01X年11月1日

XXX公司

扩展资料:

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张扣扣被执死刑了,我们该如何反思,又该怎样理解张扣扣案?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表示:自己不要(骨灰),放在他们那里,他们这是冤案,自己不不服气,并且永远不要把骨灰拿回来,以示抗议。

不管什么案件,都很难做到全民赞同而没有争议。张扣扣这个案件也一样,是不是为母复仇,是不是应该判处死刑,即便张扣扣已经被执行死刑,也没能停止对于裁判的争论。

张扣扣给我们的启示,应该是情理和法治的冲突。当然,这个前提必须建立在张扣扣是为母复仇的基础,否则便是十足的残暴之徒。

当你举起屠刀之时,也必将死于屠刀之下。

20年前举起屠刀的王家人,最后也死于张扣扣的屠刀(复仇之刃)之下。虽然从情理上来说,张扣扣这种“为母报仇”具有朴素的正义感和伦理观,这是典型的以暴制暴,同态复仇的报复形式,也是对现有法律及法治社会的巨大挑战。违法必究,违法必惩,这是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任何借口或理由都不能逃避法律的惩处。

另外,对于20年的旧案,我们不能只管判而不处理其他因此产生的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出现冤家错案的时候。我们的司法公开,我们的判后释疑工作,合理的申诉及救济途径及救济方式,对于解决矛盾的重要性。

再是,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也是至关重要。年少的张扣扣目睹了自己的母亲因与他人纠纷而丧命,这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心理冲击和心理伤害,最后需要20年后惨痛命案来结束,这是一个多么惨痛的教训。当然,这期间可能也跟张扣扣自身的经历有关系。以检察院起诉意见书对张扣扣所作的背景调查。

张扣扣自己也供述,在外打工好多次被骗,生活工作也不太顺利。这个社会没有人情味,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感。从被骗以后,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钱,因为钱是万能的,思想压力非常大,经常晚上睡不着觉”。各种因素参杂一起,最后也是本案发生的因素之一。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念的培养及塑造,也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张QQ一案暴露出一个问题,当年杀害他母亲的凶手只有17岁,不满18岁,判了七年,赔了9000多,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既然已经判了,两家在行动上虽然没有什么,但心里面是不是真正的服了?很难说。表面上没什么,心里面多少还是觉得判罚不公。

张QQ当年还小,那他怎么就有了这颗仇恨的种子?是他亲眼所见母亲惨死,并在心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只是当时因为年幼力所不能及,所以一直等到案发,还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不断有人灌输母亲死了,凶手只判了七年,七年后出来照样活的自在,母亲却没了,灌输的是不对等、不公平,所以张QQ不惜赴死也要复仇的信念愈发变得坚定。这个可以从张QQ交给他父亲四万块钱养老得到验证。

问题是当法律的判决和人的心理天平失衡时,如果在判决后能持续不断跟上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可能这样的悲剧可以不发和少发,大家觉得呢?

我认为两家老人都不压事导致杀人恶果。假设张扣扣母亲当年不那么泼妇也不会给自己儿子留下那么大仇恨,再者王家老人也是混,明知自己儿失手将人打死,且法院判八年,3年就出来,自己心里应该明白怎么出来,不好出点钱安尉一下张家道个谦让张家心里找个平衡。不就把事化小吗。所以王家老人该死,且王家老大是政府要员。也是不懂亊,也可能以为自已有权,张家奈何不了王家吧,最后导致张扣扣为母报仇。

虽意料之中,但结果来的这么快,还是让人不胜唏嘘。

这注定是一个死扣。事实上他的行为背后是否存在着珍贵的传统美德、最真的情感,或是世人的同情,都与他违法的行为无关。

武侠里的“快意恩仇”,臆想下就好。

没有谁愿意真的生活在那种环境下。

一个文明发达的国家必然是以法治国。既然享受着丰富的物质生活和安宁,就得接受法制的管理。

他的复仇,其本质就是故意杀人,无论他的行为是孝、是义。判他死刑,这就是法!

我没有经历过他的痛苦,所以我没有资格劝他大度;但既然希望别人施暴后死刑,就不能奢望自己施暴后逃脱死刑。

血亲复仇这事讨论了几千年,并没有人人信服的结论,当道德陷入困境,唯有法才能制止这种无限循环。

我理解这种结果,但让我去谴责他,我无论如何也开不了这个口。

张扣扣走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才刚刚开始——如何才能让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我想,这才是真正应该深思的问题。

1,做人做事要留余地,不可太绝,仇恨的种子一旦种下便会结出凶残的苦果。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私力复仇还是出于什么目的,触犯法律就要接受制裁。

3,公正的判罚可以减少私力复仇。

至于对张扣扣案的理解,我们这些局外人恐怕看到的也只是皮毛,每个人可能都会得出不同的看法。

不说别的,张扣扣的父亲在儿子死后拒绝把骨灰接回来。张父的行为也很难按照正常逻辑来解释。

不过,我们不是当事人,也很难理解张父的真实想法,下面我们通过张父的角度来看看张扣扣案。

按照我们的认识,人死为大,既然张扣扣死了,张父把骨灰接回来入土为安也算是对死去的妻子和儿子一个交代。可是他却选择了不要儿子骨灰,称是因为不服气。

这位此前在本案中很少出现的老人,倒底是有苦衷还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呢?在潇湘晨报的采访对话中可以看出,张父称其之所以不要骨灰盒是不服气,表示抗议。

当然,这个想法我们很难理解,作为张扣扣的父亲,如果真的认为孩子冤,那才更应该把骨灰接回来吧,拿骨灰撒气,真的可以表现出骨气来吗?

就像有些网友说的,当年案发时,妻子被人家打死,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张父也没有显出多么强烈的骨气。二十多年后,张扣扣犯下血案,张父又在哪里呢?

1,张扣扣案发案发当晚张父不见了,后来在采访中他承认是自己跑了。他称不跑不行,怕被报复,只是没敢回来。这样看来,张父也不是多么有骨气的人啊,最起码没有他儿子有骨气。

2,谈起当年妻子被打死一事,张父也是不满,他称当年是对方家的老二打死的老三是顶罪的,而老三被判了七年,最终才坐了三年半牢。对方没有道歉,赔偿也不到位。可以看出张父对于当年的事情也是耿耿于怀,可是他在这二十年间都做了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在忍辱负重为了给孩子打工赚钱,或许只是选择了一种逃避现实的生活。

3,对于怕不怕对方报复,张父曾称“我不怕,让他们来,只要他敢进我的院子,我就敢把他杀掉。”可是他却在案发那天躲出去了,可见说话和做事还是有区别的。退一步讲,先不说张父怕不怕,作为一家之主,他真的应该阻止张扣扣,可是他和儿子的联系并没有那么紧密,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1,真的是为了表达不满,不认同这个结果。

2,只是出于某种为自己减少麻烦的目的。

3,迷信不让杀人犯入祖坟。

4,心结打不开,不愿意面对儿子的骨灰。

看了上面的内容,我想每个旁观者心里都会有自己的答案。而至于张父为什么这样做,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

尘埃落地,孰是孰非都是虚妄,我们这些旁观者能做的就是安安稳稳地当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仅此而已。

张扣扣于昨日被执行了死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个案件也算是落下帷幕了,这段长达20多年仇恨纠葛也彻底的斩断了。但是想到这件事,想到张扣扣的行为,还是会让人觉得唏嘘不已。因为双方都付出了生命,都是“受害者”,而这一切的根源却来自于冲动,来自于法律知识的淡薄。

如果22年前,张扣扣一家和王自新一家,能够理智一些,以正确的方式解决这场邻里纠纷,而不是直接采用暴力,或许张扣扣的母亲不会死亡,王自新一家三口也不会惨死在除夕夜这天。因为王自新作为父亲的失职,因为王正军年少妄为和法律意识淡薄,让张扣扣亲眼见到母亲惨死的状况。从此仇恨的种子就在他的心里种下了。现在想想邻居之间因为一点小矛盾就大打出手,最终落得家破人亡,这又是何必呢?

说实话,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同情张扣扣的,这种同情不是觉得他没有错,而是同情他成了仇恨的牺牲品。因为自古以来“杀母之仇,夺妻之恨”都是常人无法忍受的,所以张扣扣母亲的死亡必然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里阴影和伤害,导致他过了20多年都无法排解,无法忘怀。这20多年里,他心里的压抑和痛苦,我想没有人能真正的感同身受。

但是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王正军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张扣扣也应该让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现在因为未来的路还很长,日子还要活下去,不能因为别人的错误,就不放过自己。尤其是在生活不如意的时候,更应该告诉自己要努力,而不是自暴自弃,不是这种不计后果,不顾法律的残忍复仇。因为自己人生会毁掉不说,还会让无辜的人受累,引起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当然我觉得这种惨剧可能也源于家里人关心的缺失,所以看到张扣扣父亲指责儿子,还公开表示不要儿子骨灰的行为,我真的觉得张扣扣的悲剧人生,有一部分人是他家人造成的,试想一下所有人都忘却了这段伤痛,只有你还记得,这不是更煎熬吗,所以假如家人能够多关注一下张扣扣的心里状态,让他能够感受到爱,感受到希望,或许一切都会改写吧。

如今张扣扣的案子已经终结了,从这个案子中我们都应该学会宽容和冷静,不要为一些小事就动手,也不要再让这种悲剧重演了。

以前看到过这个案子的介绍,说张扣扣的母亲是个远近闻名的泼妇,那种能够堵着门骂一天的人,村里人没有人敢招惹她,案子里涉及的两家人原本关系算是好的,因为她堵着门骂,导致年轻气盛的王家兄弟下了死手,把人给打死了。王家兄弟当时肯定是恨得想杀人,但未必真的就想杀死她,即便下手重害死了她,事后未必不后悔。量刑较轻一个考虑是未满18岁,一个考虑是张扣扣的母亲名声不好,村里人厌恶她。这些事情大概没有人对张扣扣讲过,毕竟算得上敏感话题。如果讲了这些,或许结果会不同?

张扣扣的行为是相当恶劣的,故意杀人,而且是残杀,社会影响极坏。事情刚爆出来的时候,“为母报仇”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王家兄弟被看作村霸、恶棍,对中国人来说这是一种很正常的情绪化反应。孝道,尤其是孝敬母亲,在中国文化里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孝道与恕道之间,选择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可是,即便心里无法饶恕,也还不至于非要置法律于不顾,公然杀人。张扣扣的动机有几分出于孝道,几分出于泄愤,不好推断,但肯定有将生活的不满归罪于王家兄弟的因素。

我们常说看问题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实际上很多事情根本没办法这样,只要一想到那些可怕的情境,我们就会本能地抗拒。很多时候,事情不发生到自己身上,根本没办法预料自己的反应。人不能情绪化,不能想当然,要对暴力,对任何暴力,都心存警惕。

人们永远忘记了当年的事实是:

张扣扣母亲撒泼耍赖先追着吐人口水,人家忍无可忍发生争持,张母又拿铁锨打人,才被对方(不满17岁)拾起木棒一下失手打倒后不治身亡的,后来法律也给于公正处理!

为什么人们不顾当年事实,替张扣扣这个穷凶极恶滥杀无辜的狂魔鸣冤叫屈,价值观严重扭曲真让人痛心不可思议!都醒醒吧国人们!不然我们这个民族真的没希望了!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家邻居王自新的三子王正军因邻里纠纷,将其母伤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法院鉴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王自新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

张扣扣对其母被王正军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正军及其父兄。最终在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将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残忍杀害。

之后,张扣扣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张扣扣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张扣扣被判处死刑没有任何问题,他是罪有应得,理应合法惩办,但这个案子的影响力这么大,轰动全国,有很多地方时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1.邻里之间的关系,邻里和睦很重要,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像这个案子里出现的,邻里不睦居然还闹出了人命,从而引发了二十多年后的血案,导致两个家庭都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是很不幸的事情。

2.张扣扣一直想报仇的这颗心只是一个种子,加上生活上的一些遭遇,逐渐心理失衡,燃起了杀人的怒火,最后走向罪恶的深渊,这是导火索,所以我们的自我调节能力非常重要,如何在困境中保持理智,冷静地做正确的事,也是我们要思考的。

3.从张扣扣作案到最后结束,他有很多时间都是不理智的,杀完两个,还要去再杀,给人家灭门,后来他已经杀红了眼,没有了理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最后他又去认罪伏法,说法后来他冷静下来后又醒悟了。

在那一刻,他没有想过尊重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但凡能多想一些这方面的内容,他也不至于最后跑到王家把最后一个人杀掉。

张扣扣作为儿子来说,我们一般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杀母之仇,从古至今,不共戴天,而且从小失去母爱,对张扣扣也是一种伤害。

但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法制社会的现在,作为一个退伍军人,无视法律,知法犯法,又不容宽恕。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谈,社会岂不是乱套了?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取舍与进退,考虑代价值不值,责任能不能担当,再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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